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现就今年底明年初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评议方法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群众代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还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议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参会人员主要包括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也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也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集中评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
三、组织领导
开展群众评议,是今年底前后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市、区、旗)党委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采取措施,推动本行业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搞好工作衔接。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注重结果运用。
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务求取得实效。
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